关于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体制的决定
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,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,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步伐,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实力,对2010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体制做出如下决定:
一、成立招商局。原县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翻牌为县招商局,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。招商局为隶属于县外经贸局的事业局,招商局长由外经贸局长兼任。招商局下设三个招商分局,人员从原重点项目推进组抽调。
二、成立专业招商办。在开发区、街道办事处和全县13个乡镇各抽调人员3名,成立专业招商办,办主任由各单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担任。所有抽调人员全部脱产,专职从事招商工作。
三、设立审批部门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窗口。在县发改局、城建局、国土局、环保局、工商局、公安局、消防大队、林业局、水务局、路政管理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卫生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气象局、人防地震局、电力公司等单位设立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窗口,抽调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从事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工作,直接对部门行政一把手负责,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在本部门的审批工作。
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九日 |